2005年6月29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我国反垄断立法提速
王宇

   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日前透露,备受关注的《反垄断法》基本准备工作已经完成,立法进程正在加快。
    李东生在此间召开的“竞争政策与立法国际研讨会”上说,目前《反垄断法》已完成草案起草工作,立法进度正在加快。有望出台的《反垄断法》所涵盖的范围将涉及国家多个行业和领域,包括地区封锁和行政垄断。
    鉴于现行的竞争法律存在的问题日益显现,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的修订和《反垄断法》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。我国在1994年开始了《反垄断法》的制定工作,由国务院法制办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原国家经贸委联合开始了反垄断法起草工作,并于2003年完成了初稿。《反垄断法》目前处于审查修改阶段。
    有专家指出,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。传统上占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通过与行政机构相互牵连形成的垄断、地方政府对本地市场的保护以及市场中的商业垄断,是目前我国市场主要存在的三种垄断行为。
    此前,我国曾于1993年颁布实施了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,这是国家第一部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的法律。另外,在我国的《商标法》、《广告法》和《价格法》等法律中也涉及了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的内容。